<%@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50"%>研究所畢業注意事項
 
研 究 所 碩 博 士 班 應 屆 畢 業 生 注 意 事 項 (請張貼於實驗室公告)

一.論文之提出及口試 

1.

研究生於畢業學期向校方申請學位考試截止日:四月三十一日及十一月三十日前(碩、博士班)

2.

研究生於修畢必修學分,俟論文完成後即可向系方提出論文口試之申請。(向學校完成學位考試申請後隨時可提出)

3.

研究生於完成論文初稿後,應盡早提交指導教授,經指導教授改正後,始可定稿。

 

(1) 博士班論文口試分「初審」及「正式口試」兩階段,初審通過後,即依口試委員之意見修訂論文,論文修訂後經口試委員或所主任審核後始能申請正式口試,正式口試應在「初審」通過後一個月舉行。博士候選人在提出申請口試前,須將其論文內容在國外具有水準之SCI學術性雜誌(以本校價購之學術性雜誌為原則,非本校價購之雜誌,亦可由參加初審之委員三人以上認可)發表至少乙篇(所謂發表則指已發表,已被接受或已獲可能被接受之審查意見之回函),並以此作為其申請博士候選人論文口試之依據。(發表之文章,除指導教授外,若另有他人列為共著時,該候選人須為主要著作人,否則以半篇計之,如該文以短文或通訊發表者暫以半篇計之。)修業最後一年學生,其博士論文初審時可不必獲得國外SCI學術雜誌接受或可能被接受之函件,唯於申請正式口試時,投稿論文必須已被接受或已獲可能被接受之審查意見回函。初審時若有兩位以上(含兩位)口試委員認為 不通過時,論文口試即不通過。(初審及正式口試須於初審考試前十日向系辦提出)

初審: 由校內教授三~五人組成口試委員會就論文內容舉行初審,方式與正式口試相同 (至少須有三位本系專任教師)。
正式口試: 由校方聘任口試委員五~九人對論文進行口試。

(2) 碩士班論文口試應於預定口試日期前十日,向系方提出口試申請,繳交定稿一份教室使用登記表(請自行下載),交予系辦,並於一週前貼公告告知。

4.

論文必須以中文撰寫,內容包括:

 

封面(中英題目)目錄,誌謝,中英摘要,圖表索引,緒論,理論,文獻查考,實驗裝置與方法,結果與討論,符號說明(所使用單位以SI國際公制為主),參考文獻,附錄,及英文摘要。

5.

論文宜平裝,雙面印刷,以節省紙張,封面顏色由系方統一制定(淡草綠色),格式及封面範本請見研教組網頁"學位考試應用表冊"。

6.

研究生於口試前應就論文內容自行製備幻燈片或投影片,並於口試前準備妥當(系館研討室內有設備)。

7.

論文口試委員由指導教授及系內外教授組織之(碩士班三至五人,博士班正式口試五至九人), 口試時 研究生就論文內容簡報大約三十分鐘,並接受口試委員之質詢。

8.

研究生於通過論文口試後,需繳交正式論文平裝本一本,精裝本一本(平、精裝論文均請繳至總圖,碩士論文須用紅色封面印白字,博士論文須用黑色封面印白字),上傳論文全文電子檔及書目資料,繳交授權書。

9.

須服役之應屆研究生,請自行注意其論文成績繳送日期,以便及時領取畢業證書。

註:

1.依據9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修訂;本系博士班校內初審與正式口試之間相隔時間為至少一個月(本規定自94學年第二學期開始實施)

2.自94學年度起入學之博士班學生須於畢業前通過本校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第7條各款之任ㄧ種檢定(不含修習本校進階英語課程),方得畢業(列為博 士生申請論文校內口試的資格要件之ㄧ)


二.離校手續:

1.

研究生於修畢必修學分,並通過論文口試後,即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取得學位證書。

2.

辦理離校手續時,請下載系內離校手續單;準備系館鑰匙,依流程先後辦妥系內離校手續後,最後找曾小姐;另校方的離校手續請上台大info網站->學生選項->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依指示辦妥離校手續。

{流程如下:〕

一.

預計本學期畢業===>向校方提出論文考試申請[四月底止]===>領取博、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成績審核表(統一由博、碩班代轉收發至系辦)===>

二.

個人論文完成====>經指導老師同意====>

 

1.

碩士班:考試推薦書(請自行下載)、教室使用登記表(請自行下載)

 

2.

博士班:口試初審申請表(請自行下載)、論文摘要教室使用登記表(請自行下載)====>將前資料交回系辦並領取以下資料====>校內致各委員之開會通知單口試初審公告考試推薦書(請自行下載)、論文口試初審評分表(請自行下載)

 

(請注意,一方面與考試委員洽妥考試時間,另請注意考試當天是否有會議室可借用 ,以上作業需於考前7至10天前完成)。

 

三.考生應備論文初稿===>將考試推薦書經指導老師、主任簽准===>將簽准之博、碩考試推薦書博士口試初審評分表交給系辦並領取下列資料:

1.

校方聘書。

2.

系上致考試委員公文。

3.

論文考試公告紙(一週前自行公告於系館佈告欄)(六月之後碩士班考生由系辦統一公告)。

4.

考試試卷一份(當天口試記錄,當天考試委員需於封面簽名,最後請指導老師評分後,再儘早由老師或考生繳回系辦)。

5.

口試當天發給博、碩士論文考試評分表(請自行下載)。

6.

博、碩士學位合格證明二份(請自行下載) (請考試委員簽名,主任簽章一欄請於裝訂論文前洽系辦加蓋 系主任簽名章),一份正本裝訂入平裝本,另一份請自存。

7.

平裝論文之色卡(請依系上統一之淡草綠色製作)。

8.

領取系上離校手續單(請自行下載)。

9.

上台大info網站->學生選項->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依指示辦妥離校手續。

**[(1)校方聘書(2)系上致考試委員公文及考生之論文,請同學至少於7日前致送考試委員]

**[上列4、5、6項口試當天要備妥]

 

四.校方及系上離校手續之流程

1.

請將以評分之學位考試試卷(口試紀錄表)儘早繳交(才能儘早拿到畢業證書)

2.

系上離校手續單流程(請依流程先後進行)

 

(1) 指導教授欄請由指導教授簽名。
(2) 儀器倉庫室請由:
   226室林莉峰小姐簽章 113室王南?小姐簽章
   226室譚丹瑋小姐簽章
   115室楊潤才先生簽章
   107室許曉萍小姐簽章

(3) 鑰匙欄請由系辦徐惠伶小姐簽章
(4) 所主任欄請洽系辦曾小姐(請在各欄位均已蓋妥後最後辦理)

3.

校方離校手續:

 

(1) 將以蓋妥印章之系上離校手續單交給系辦曾小姐。
(2) 上台大info網站->學生選項->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依指示辦妥離校手續。